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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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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月

春去秋來,轉眼已是三載。

這一年,方靜玉十歲,太女十二歲。

十二歲是個重要的年齡,它代表女子可以束發,男子可以用簪,從此步入了大人的行列。人們對她說話,要使用正式的尊重的口吻,家族要逐漸地分派事務給她。對太女方萬裏來說,從此,她可以穿朝服,拿笏板,正式地站在朝堂上參政議政。

初夏,蜻蜓點水,荷花吐香。

這一年,任聽琴十歲,杜仲閑十一歲。

經過名醫的調養,任停琴的身體大有好轉;幾年之間,杜公子的才名已遠播四方。

這一日,杜公子領著隨從去白馬寺上香,遇見一位男子懷抱著孩兒昏倒在路旁。

杜公子將人帶到寺院,好生安置,等那名男子蘇醒後,詳細盤問。

過不多久,那名男子醒來,聽見詢問,簌簌落淚道:

“我本是郡藍縣十裏莊莊主之子,名叫百月。愛慕李鶴的才華,不計她家貧嫁與她,誰知她考中狀元,竟然招贅為右相的兒媳,五年不通音訊。我以為發生了什麽不測,不顧山高路遠,前來為她拾骨,誰知道她忘恩負義,享盡榮華,不僅不認親,還將我父子趕出來。我急怒攻心,才昏倒在路旁。”

杜公子沈吟了片刻,說道:

“這件事有上、中、下三個結果,不知道你想要哪一個?”

“是哪三種結果?”百月抱著四歲的孩兒急急追問。

“這上麽,自然是李鶴認你為夫,右相與其子允你入府,共享榮華富貴;這中麽,就是李鶴偷偷贈你銀兩,派人送你回鄉,一輩子清靜,不愁吃穿。這下麽,倒不好說……”杜公子道。

“我來尋她,是念著夫妻情深;她派人趕我,是恩斷義絕,我寧願她死了,也不想看見這只白眼狼享福!我當初與家裏翻臉,只是慕她高潔,才肯嫁她,如今我操持家務,臉糙手粗,她便另覓高枝,別娶嬌娃,我只怨我當初瞎了眼,我咽不下這口氣!我們山裏人家脾氣硬,非要爭出個子醜寅卯,否則誓不罷休!”百月忍下淚,仰起頭道。

“這下策嘛,便是去衙門裏狀告李鶴停夫再娶,品行不端,忘恩負義!”杜公子痛快道,隨即寫下狀紙一封,交與他道:“用與不用,你自斟酌。”

杜公子帶人回府不提。

這百月接了狀紙,前後思量。

天黑下來時,有富貴人家的小侍送來銀兩給他,說是李鶴李夫人賞的,勸他拿回鄉去享福。那小侍言語中盡是不屑鄙夷之意。等到小侍走後,百月更是心頭火起。他本來在娘家不愁吃穿,拋棄了富貴嫁與她,她如今登上高枝,卻想用銀兩收買他,恩賜他回鄉!可惜,他過慣了窮日子,他不稀罕!百月冷笑幾聲,主意已定。

此情此景可真是正應了此句:醒來幾向楚巾看,夢覺尚心寒!

第二日,百月擊鼓鳴冤,狀告右相兒媳李鶴品行不端,停夫再娶!

衙門裏的府尹熊起熊大人接到狀紙,不禁為難。

要論這理,確實在百月這邊,要論這勢,連她都不敢輕易惹那右相啊。

那右相是幾代權貴之家,是世族中屹立不倒的中流砥柱,這這這……

“百月啊,”熊起一見到這名烈性男子,不禁心生憐惜,她為官十幾年,從未遇見此等剛烈人物,便勸道:“你這狀紙……唉,不告也罷!那右相是塊巨石,你是枚雞蛋,這雞蛋撞石頭,恐怕……恐怕你性命不保!你不為自己著想,也要為你膝下的孩兒想想!”

百月挺直了背脊道:

“這京城裏莫不是沒有說理的地方!青天白日,朗朗乾坤,我只想爭個是非曲直!”

這時候,人群中有一人不禁驚訝起來,她突然想起了那首詩:

“聞君有他心,拉雜摧燒之。摧燒之,當風揚其灰。從今以往,勿覆相思。相思與君絕!”

她只覺得爽快,那聲音激蕩在胸口,在心中大笑起來!沒想到在此世倒是能遇上如此決絕的姿態,如此強硬的方式!

那些受了侮辱後哭哭啼啼糾纏個不清的人,她見了不知多少個!她受不了那些十年二十年的忍耐,那些,她上輩子都忍夠了!

在此世,她寧可清清爽爽地痛,也樂意看著別人清清爽爽地痛,哪怕痛到流血,痛到死!

這件事既然讓她遇上,她管定了!

熊大人無奈,接了狀紙,派人傳李鶴上堂。

那李鶴意氣風發,一身紫衣,腰佩珠玉,倒也儀表堂堂。她在堂上行過禮,一見跪倒在地的百月,心中大叫“不好”,遂一口否認百月是她的夫。百月氣得滿面通紅,李鶴卻一口咬定不認識這名潑夫。孩子上前叫“娘”,也被她推倒在地,矢口否認。那孩子不禁哇哇大哭起來。

右相之子陳綿也聞訊趕來,狀告百月胡亂認妻,損他妻主的名聲。

頓時,大堂上哭的哭,鬧的鬧,一時間亂作一團。

熊起為官十幾年,最擅長和稀泥。她當機立斷,判百月胡亂認妻,杖打二十,攆出堂去。

百月不服,悲悲慘慘大聲喊冤。

這時候,眾多的唏噓聲中,旁聽的百姓席裏,忽有一聲音高喝道:

“熊大人這案審得糊塗!”

熊起睜目看去,卻是墨王爺之女方靜玉。

“想知真相如何,這有何難?我聽見這男子自稱是郡藍縣人,熊大人只要去查五年前郡藍縣的戶部名冊,一查就知他二人是否為夫妻。”

熊大人知她素來天不怕地不怕,禍也敢闖,什麽事兒也敢辦,只是由著她的性子,脾氣上來了,將衙門砸了,墨王爺也會拼命地護短,為她善後。所以,她擦擦自己腦門上的汗,連連答應,示意那百月上前與方靜玉磕頭。

她做穩這府尹也不容易,京城中凈是些豪門權貴,她得掂量了再掂量才能辦案。平民對右相,本是力量懸殊,這右相最愛臉面,狀告她兒媳,等於打她的臉,惹怒了右相,這百月不知何時就會消失得無聲無息。故此,她判他杖責二十,也未嘗不是保全他性命之故。然而,方靜玉一出場,這力量的對比就頃刻間發生了變化,這李鶴看起來是要倒黴了!

那百月見有人為他說話,不等府尹指示,就轉身與她磕頭。

方靜玉側身避過,不受他禮,朗朗笑道:

“我只是看這廝不順眼,上一次在大街上遇著,她竟然不跟我行禮!”

眾皆嘩然,原以為這方大小姐是打抱不平,原來是瀉私憤來了!

方靜玉來此也有個緣故。那杜公子深知京城中無人敢與右相做對,就連他的母親在沒有拿到充分的證據之前,也不會貿然出頭,以免被人利用。想來想去,只有一個方靜玉不管什麽事都敢插一腳,順著性子胡鬧。於是,他提筆修書一封,派人送去了墨王府,交與方靜玉。只說明日衙門有熱鬧可看,問她去不去。杜公子判斷的不錯,只要是方靜玉去了,憑著她肆意地蹬低踩高的性子,她就不會由著右相之勢獨出風頭,否則,南風一邊兒偏,還有什麽熱鬧可看!只要她出頭,把事鬧大了,這百月就有可能告倒右相的兒媳。

此時,休堂半個時辰。

熊大人立即派人去戶部察看。正巧,太女剛好在戶部歷練,率人立刻搬出卷宗,查出了郡藍縣百月在五年前嫁與李鶴為夫。

熊大人聽說就連太女也插手了此事,更是秉公執法,當堂判定,按律,李鶴品行不端,停夫再娶,打二十大板,免去官職,永不敘用。

這百月也是心氣高的人,當堂申請和離,與李鶴斷絕關系,孩子從此姓百,歸百月所養。

那右相本就是愛臉面之人,決不肯招贅白衣寒士,也命兒子提出和離。那陳綿本來還念著夫妻之情,一雙兒女,結果被右相斥道:

“眼皮薄、眼界淺的東西!連一介平民都不想要的妻主,你拿來當寶貝,實在是丟我陳家的臉!她本是勢力之人,我一天為相,她一天待你情深,若我有一天失勢,你被她賣了哭都來不及!我將她趕出府去,若你與她有聯系,我打斷你的腿!辱沒門庭的東西,我相府沒有這樣的兒媳!”

陳綿無奈,也提出和離。李鶴被迫離開了相府,被人指指點點,想離開京城,又不舍這裏繁華,所以說“由儉入奢易,由奢入儉難”,不禁心頭火起,親自去殺百月父子,幸虧方靜玉多留了個心眼兒,派人暗中保護百月離京,將李鶴下到大獄,發配邊疆做苦役。

百月千恩萬謝,向方靜玉辭行,又謝過了杜公子,領著孩子回到了家鄉。

這才是,不慕財勢,不慕權貴,雖然一時看走眼,卻也求理得理,自身清高。這樣的人活一輩子,雖說帶著兒子生活清苦一些,又怎不讓人欽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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